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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板显示主动发光交通标志技术参数

面板显示主动发光交通标志技术参数


1、执行团体标准T/CSIA 001-2018《面板显示主动发光交通标志》并通过国家级交通安全设施质量检测机构警告、禁令、指路类产品型式检验合格(附老化试验合格报告和批量生产合格证),通过国家级交通安全设施质量检测机构型式检验合格,持有CCPC交通产品认证证书。
2、标志版面的文字图形等信息内容依据设计图纸或国家标准GB5768.2《道路交通标志》的相关要求,支撑结构依据国家标准GB/T23827《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》的相关要求。环境温度适用等级:B级-40℃~+50℃(根据地理区域选配:A级-20℃~+55℃;C级,-55℃~+45℃)。
3、发光标志四周封装采用铝合金型材,四个转角采用模具铝合金弯头组合,标志整体厚度≤60mm(不含支撑件),防水防尘措施等级符合IP55要求。
4、标志版面的边框应采用机械镂空加强筋底板且发光显示良好,文字图形信息部分的底板采用镂空镶嵌PC合金板工艺、且发光显示均匀无任何阴影,文字图形显示的边界轮廓清晰。
5、透明板技术参数:拉伸屈服强度≥60MPa,邵式硬度≥80D,透光率≥85%,弯曲强度≥60MPa。
6、在不破坏标志板表面逆反射材料的情况下,采用SKY-LED混光型光源板(光源板发光均匀度内光照度差值≤120LX/m2)布设于标志箱体,光源向标志逆反射材料背面定向投射,显示高清晰信息内容。
7、标志表面文字图形采用高透光型微棱镜反光膜,白色透光率≥25%,透光均匀性1.2:1~1.3:1,24V电压时的标志表面白色反光膜表面照度≥2500LX/m2。全透标志高透膜可以达到,但其他膜及半透标志达不到。
8、标志信息透光显示的亮度指标:白色≥300cd/m2,黄色≥150cd/m2,红色≥45cd/m2,绿色≥45cd/m2,蓝色≥30cd/m2,棕色≥22cd/m2。
9、标志蓝色与白色(绿色与白色)部分平均亮度对比度介于18:1~5:1之间。
10、标准混光型光源板要求:1.2*400*800mm树脂材质线路板。
11、极限指标值:功耗200Mw,正向电流20mA,正向峰值电流60mA,反向电压5V,光通量8.0~9.0lm,发光指向角120Deg。
12、光控程序:自动感光控制采用太阳能电路压降分析式控制模块,其控制程序采用“太阳能发光程序系统V1.0”,控制单元能根据标志周围面光照强度,自动开启/关闭标志发光单元。太阳能电池板朝南并倾斜45度设置。
13、调光程序:标志发光单元能根据昼夜光线强度自动调节发光亮度,保持相对均衡的发光对比度,其控制程序采用“太阳能发光标志调光程序V1.0及以上”。
14、正常夜间有效动态视认距离≥210米,静态视认距离≥250米。
15、(1)接入电网供电时,输入电压220V,输出电压24V。(2)采用太阳能供电时,输入电压24V,输出电压24V,配置蓄电池的满载状态下发光工作时间不小于120小时。
16、标志应具备防雷、防触漏电保护装置,接线电缆无裸露,制造商标识清晰。
17、标志整体重量≤22KG /㎡,设计使用寿命7~10年,免费维护期2年。